近日,一段“绿心路老人骑车摔倒,路过救护车不施救”的视频在网上传播。视频发布后,引起热议。有网友对“救护车”不施救提出质疑。3月22日,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发布《关于“救护车不施救”视频的情况说明》回应称,着急送血救人,随车人员不是医护人员。(3月24日澎湃新闻)
老人骑车摔倒受伤流血,看来伤势不轻,而路过的一辆救护车,却没有停下了施救就离开了。面对如此“见危不救”的情形,不少吃瓜群众感到十分愤慨,认为这辆救护车工作人员冷漠无情、漠视生命,与其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相违背。然而,此事不能光看表象,不明真相的民众还是别急着开骂。
救护车是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,承担着运送病人和护送急救药品等任务。在发生重大疾病和伤害后,时间就是生命,多延误一点时间,病人就有可能耽搁宝贵的抢救时间,造成重大伤害甚至死亡。因此,当救护车承担急救任务时,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。根据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发布的情况说明,“救护车见危不施救”是事出有因。当时一孕妇因凶险型前置胎盘大出血,病情危重需紧急输血,医院派出血库检验人员随救护车赶往血站紧急取血。试想,在如此紧急情形下,是紧急完成取血任务挽救孕妇生命,还是中途停下了救助摔伤的老人?孰轻孰重,如何选择非常明了。相信知道真相的民众,便不会谴责其“见危不救”的行为了。
其实,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,一般对出车、归车的时间和路径等都有要求,便于120急救指挥中心的集中统一调度和管理,防止司机自行其是或随意改变路径而造成管理混乱。此外,120在接到患者求助后派出救护车,救护车即与患者形成一种契约关系,救护车必须履行其职责完成急救任务,否则会造成违约,如果因延误造成患者严重伤害或死亡的,或许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。因而,救护车一般不会擅自改变行车路径,或在途中停下来进行其他救助行为,这是必须遵循的急救和工作原则。在这起引发热议的“救护车见危不救”事件中,当时司机立即停车,并拨打了120呼救,说明本车到中心血站紧急取血,车上没有医护人员,现场需紧急救治。可见,司机也并非“见危不救”,只是没有中断自己所担负的急救任务而驶离现场。对此,公众应当理解,不要不问青红皂白就开骂。
但是,在实现生活中,如果遇到突发重大伤亡事故需要急救,救护车应当请示急救指挥中心另行安排车辆执行任务后,立即参与十万火急的救护工作;或者,救护车在已完成急救任务的返程途中,遇到有人员受伤或需要救助时,也应当义不容辞地予以救助。这样做不仅体现生命至上的原则,也是救死扶伤职业道德的要求。如果在以上情形下,救护车上医护人员见危不救,就该受到谴责。
简而言之,要理性看待救护车执行任务中的急救原则,让救护车以规范、合理的操作,尽力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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