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scol.com.cn(2024-4-25 8:43:55) 编辑:盛飞
4月22日晚,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罗翔,受西南政法大学邀请开展主题讲座。讲座现场,罗翔“妙语”频出:“公平与正义在经验世界不可见,但是是客观存在的”“法律的生命是经验”“人不需要偶像,而需要榜样”。尤其是后一句,如同一股清流,涤荡着当代社会过度追求虚幻偶像的风气,引导人们回归真实与务实的价值坐标。
偶像,通常是指被崇拜或喜爱的对象,往往借助流行文化、商业营销和市场运作等被塑造得近乎完美,容易引起人们关注并陷入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。如果盲目追逐和崇拜偶像,往往只是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幻影。 相比之下,榜样则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现实,他们代表着时代的主流价值和道德规范,发挥着正面的影响和激励作用。他们不是遥不可及的天之骄子,而是那些在我们身边默默努力、坚持不懈,是某个领域的标杆,是值得学习的榜样。 我们需要以更加理性的眼光看待偶像和榜样,减少偶像崇拜,追逐榜样力量。这意味着我们要摒弃那种盲目追星的虚妄态度,转而关注那些真正值得我们去学习和效仿的人和事,深入挖掘他们背后的真实价值和精神内涵。 榜样所传递的,是一种真实、务实的价值观。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,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,而是需要付出长期努力和坚持的。他们的存在,让我们明白,只要我们肯付出努力,坚持不懈,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自己生活中的榜样。 榜样还能帮助我们塑造更加健康、积极的社会价值观。当我们把注意力从虚幻的偶像转移到真实的榜样身上时,我们会更加关注那些对社会有贡献、对他人有帮助的人和事。这种关注不仅能够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感,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。 当然,偶像与榜样二者并非绝对的对立分裂的关系。一些具有完美化、理想化形象的偶像,也有可能转化为学习的榜样,如德艺双馨的明星。一些偶像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成就,成为激励人们追求梦想的力量。正因为偶像可能具有正反两面的功能,就特别需要加强理性识别,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,需要家长帮助孩子鉴别,而不是盲目地崇拜和模仿。 在当前这个信息化时代,我们需要更加理性地看待偶像和榜样,形成更加健康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,为自己和社会的进步努力做最好的自己。 |